持有外国驾照如何换领北京驾照呢? |
时间:2012-1-28 信息来源:平安学车网 作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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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外国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机动车驾驶证(非国际驾驶证)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,应提交的资料有:(1)按规定填写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(交管局网站—“网上办事”—“表格下载”);(2)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原件;(3)申请人的身份证明(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,是《居民身份证》或者《临时居民身份证》;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,是《居民身份证》或者《临时居民身份证》,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、暂住证明)原件、复印件;(4)申请人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、复印件,属于非中文表述的,还应出具中文翻译文本(可自行翻译,也可由翻译机构提供,须有翻译者签名或盖章);(5)机动车驾驶人相片5张(1寸白底彩色照片)。办理地点:北京市任意车辆管理所分所,其中,申请的最高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(A1)或城市公交车(A3)的,到京南分所办理;申请的最高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(A1)和牵引车(A2)或仅为牵引车(A2)的,到京北分所办理;申请的最高准驾车型为中型客车(B1)或大型货车(B2)的,到京丰分所办理。我局各车管分所日常办公时间为:周一至周五8:30—20:00,周六、日9:00—16:00。详细手续、相关要求、考试类型可参见交管局网站—“警务公开”—“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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